发布日期:2025-01-26 01:35 点击次数:72
2025年1月22日下午,长丰(双凤)经开区司法所收到辖区内某企业六旬老妪何某英的儿子钱某送来的锦旗“业务突出 调解高效”。
何某英受雇于梁某明承包的食堂,是一名勤杂工,2024年10月18日下午6时左右,其在工作时发生跌倒致其桡骨远端骨折、胸椎骨折。对该伤情的医疗费用,梁某明已经支付,但是对于相关的赔偿,双方却存在争议。因考虑身体情况以及相关赔偿流程的复杂性、不确定性,何某英之子钱某拨通12345便民投诉电话寻求帮助,其在相关部门的引导下到长丰(双凤)经开区司法所申请给予调解。


长丰(双凤)经开区司法所工作人员接待钱某后对该纠纷情况进行了全面的了解,了解到梁某明对何某英的赔偿责任不以为然,认为自己承担赔偿责任非常冤,出于人道主义愿意支付赔偿款10000元,作为何某英之子的钱某深知母亲因该伤情遭受的罪,但是应该承担赔偿责任的用人单位却推三阻四,当事人双方关系非常紧张。面对梁某明对法律的不了解、不清楚,司法所工作人员及时向梁某明释法,告知其可能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建议其在了解相关法律的基础上再进行调解。梁某明非常认真地听了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建议,其数次假装受伤的当事人亲属向相关劳动部门、律师等咨询其在本纠纷中可能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通过与当事人双方数次背靠背的沟通,2025年1月22日下午,成功达成调解协议并现场履行。从双方当事人最初的剑拔弩张到最后的握手言和,真正实现了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称赞。
(邓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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